特首致辭當辭職 《明報》公信變無信

馮京當馬涼大家聽得多,致辭當辭職嘅笑話又聽過未?未聽過唔緊要,依家就畀你見識吓。嗱,呢個笑話由自詡「公信第一」嘅《明報》自編自導,詼諧得嚟又荒謬,包你眼界大開o架。

話說《明報》即時新聞網尋日早上報道特首梁振英等高官出席十一升旗儀式,其中提及特區政府稍後將會喺會展舉行酒會,唔知攞景定贈興,居然話「特首稍後將辭職」,引起一片嘩然。好多網民仲以為《明報》收到內幕消息,知道乜嘢「B計劃」、「C計劃」,所以提早預告特首辭職添。結果呢篇報道喺網上廣泛流傳近兩小時後,《明報》先至發出「更正及道歉啟事」,承認出現重大錯誤,特首「將致辭」錯寫成「將辭職」,向讀者致歉喎。

所以話,信佢一成,雙目失明。《明報》成日自吹「公信第一」,自我安慰,自我滿足,其實烏龍百出,笑話多多,搞到「更正與澄清」幾乎成為每日例行公事。最經典就係當年北京奧運閉幕禮上,英國球星碧咸明明喺雙層巴士上一腳踢走個波,但《明報》即時新聞網居然話佢由巴士跳落嚟,一邊踢波一邊衝向人群喎。連舉世矚目嘅新聞都可以添油加醋亂咁作,仲好意思話自己「公信第一」,面皮都算夠厚咯。唔怪得有人話,《明報》最有公信力嘅就係「更正與澄清」,真係一啲都冇講錯。

功夫茶諗極都唔明,《明報》吹水唔抹嘴,自認係識字分子報紙,點解連「致辭」同「辭職」咁簡單嘅詞語都會搞錯?究竟係手民之誤定係另有目的吖?你知喇,今時今日嘅香港七國咁亂,陰謀論滿天飛,如果有人故弄玄虛,以便渾水摸魚,都唔係冇可能!

講開又講,《明報》除咗公信破產,仲陰陽怪氣,經常自取其辱添。呢嗱,足總副主席貝鈞奇告《明報》年前一篇社評誹謗,早前法庭裁定《明報》敗訴,須向原告賠償五十萬元兼付訟費,呢啲咪叫自作孽不可活,唔衰攞嚟衰囉!

即係咁,有人面皮夠厚,鍾意自吹自擂,本來與旁人無關,問題係今時唔同往日,商品說明修訂條例已經生效,如果有人再隨便自稱「乜乜第一」,隨時觸犯法例,涉及「不良營商手法」,咁就唔係自慰咁簡單喇。

正如古人話齋,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當局有必要認真查一查,睇吓係咪有人涉嫌牴觸法例,誤導公眾。須知謠言可畏,誤導公眾嘅後果可大可小o架,今次就話將致辭當辭職啫,如果下次又搞出好似當年亞視誤報江澤民「死訊」嘅大烏龍,咁就大吉利是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