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離題萬丈

昨日,有報章引述本人服務的機構於兩年前所做有關邊境禁區的研究報告,並提升到所謂「割地賣港」的層次。然而,這份報章的報道,和我們兩年前所做的研究內容,根本是天南地北,離題萬丈!

所謂「割地賣港」,完全是無中生有。事實上,就算香港開發邊境禁區,也不是讓內地人進出完全自由。首先,報告建議要到這開發區,仍要取得香港通行證,到開發區時仍要申請落地簽證,情況就像之前香港人到台灣旅行,可在機場辦理簽證。因此,內地人能否進入香港,權力仍在香港入境處手上。

第二,進入邊境開發區的內地居民最多只能逗留七天,和個人遊安排睇齊。另外,進入開發區跟個人遊安排不同,不必再在內地逐次申請,省減一周申請時間,方便商務旅客,但要進入開發區以外的香港區域,仍要依照本來的個人遊安排;而在開發區內,內地居民只能進行商業活動,而不能從事工作,所以不會影響香港人的就業機會,這些人也不能長期居住逗留。由此可見,這種安排和「割地賣港」根本沾不上邊。

這個邊境開發區的好處,是為香港提供一個新的商業區。現時,香港的商業區集中在港島和九龍南部,令新界北部地區缺少工作機會,也使當地居民每天動輒花上兩小時以上的時間以及幾十元的交通費往返工作地點。如果新界北部有一個具規模的商業區,就可以平衡香港的南北發展,既為新界居民提供工作機會,也可以紓緩如火箭般上升的市區租金,這也叫做「割地賣港」?編故事也不要編得那麼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