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運作上而言,派那六千元大利是,需要市民做愈少事情愈好。這不是擾不擾民的問題,而是搞一個幾百萬人一齊做的大動作,難免中間有甩甩漏漏,事前可以估得到。所以通過政府內部資訊系統就可以解決的,都首先自行解決,報稅者、綜援申領者、生果金申領者、退休公務員等,政府完全可以先行抽出,直接派錢,這就省下許多手續;和政府之前沒有交易的,再進行填表申領,如此安排較為上算。
當然,這種做法有一個小缺點,那就是不理會那事先抽出的四百多萬人的申領意願一律照派。事實上,政府申請撥款時,也不是申請十足十,因預算有一些人不申領,例如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已經明言不要,所以全人類都要事先申領,陳太那一類人就一定不申領,政府也可以省回一筆。問題是,如果政府先向四百多萬事先有交易的人士派錢,領綜援和生果金的幾十萬人不會有分別,但退休公務員和報稅人士,就會比要申請手續多派一、兩成。
最後一個問題,就是如何計算年滿十八歲。政府雖未明言,但本欄估計,九成是按照本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期限,因為之前可以利用的日子只有三個,一是宣布財政預算案日,一是宣布派錢當日,一是立法會通過撥款當日,其他日子都沒有標誌性。但無論選上述哪一天,都無法否定另外兩個選擇,當然,站在全體市民立場,這個日子一定愈後愈好。如果愈後愈好,不妨索性推到年底,總之,二○一一年底前符合年滿十八歲和居港七年成為永久性居民者都符合資格,不服者就司法覆核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