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廿一年,香港光怪陸離,尤以愛國仍是原罪甚至被視為不義最匪夷所思。人民愛國原是理所當然,唯獨在香港,愛國會被人指摘和打壓,叫人心死。有人慨嘆早愛國不如遲愛國,遲愛國不如不愛國,可謂一針見血。
回歸後香港換了一面旗幟,其他一切不變,高高在上的仍是洋奴漢奸,要風得風的仍是港英餘孽,愛國愛港者不是受盡打壓,就是被人用完即棄。像佔中期間盡忠執法的警務人員,落得鋃鐺入獄的下場;又如站穩愛國愛港立場的東方報業集團,慘成政府部門的眼中釘、肉中刺。單是壹傳媒黎智英恐嚇東方記者案,律政司拖延逾十七個月不檢控,就算受害記者多次發信追問也置之不理,擺明將庇奸護淫進行到底,同樣情況若發生在其他人身上,結果肯定截然不同。
眾所周知,漢奸黎是反中亂港集團的金主及黑手,勾結外國,操控輿論,攪渾選舉,抹黑忠良,黑金政治,策劃佔中,無惡不作。遺憾的是,港府和司法機構不分青紅皂白,化身漢奸黎的保護傘,甚至沆瀣一氣,聯手打擊正義傳媒。
這些年,司法機構、消防處、警方、衞生署、控煙辦、食環署、淫審處、影視處、郵政等衙門輪番上陣,以莫須有的罪名騷擾東方,儘管最終證實東方清白,但已經令東方大受困擾。難怪有人問,港府是否要逼東方退出市場離開香港,甚至加入反中亂港陣營倒戈相向,才肯停止迫害、還受害記者一個公道?香港究竟有沒有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