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本欄一再引述前台灣總統李登輝的一句名言:「民之所欲,常在我心。」向台灣大師南方朔先生討教時,他對李登輝的為人,以及其所作所為頗不以為然,但還是不禁對他這句說話一讚再讚,直言沒有領袖的氣魄,是說不出這句話來,往後的陳水扁和馬英九,跟李登輝就不是同一檔次的人物。
不以人廢言,能夠把「民之所欲,常在我心」這八個字放在案頭,擺在心上,施政總會有個譜。
所以,市民對高樓價的反對聲音,政府不能不聽,政府經常掛在嘴邊的信條,是香港有一半家庭是自置物業,他們關心樓價水平,不要說是負資產,就算樓價跌,也影響他們的利益。
這番說詞,要分開兩個層次來討論,第一,這種思維,就是把七百萬人分為兩類,即有樓的和無樓的,而政府這種解釋,很容易被理解為只顧有樓家庭的利益,而置未有樓宇家庭的利益不顧,社會分化,就很容易由此產生。
而事實上,這種對立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昨天本欄所提及的流轉,其實就是一種解決對立的辦法。香港人一般都接受高樓價,但不要高到太過離譜,不要高到合一家大小之力,供三十年也供不起,就算供得起,也要用全副身家,去購置連個人私隱也保障不了的細小單位。
換言之,只要樓價合理,其實就是中庸之道,沒有樓的可以上車,有樓的可以小轉中,中換大,有流轉,地產商整體而言,也是貨如輪轉,有生意可做,起多一些樓,整個經濟也受惠。但如果一味只顧現時業主的利益,樓價乾升,鴻溝處處,二元對立一造成,民怨就由此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