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運動會應由民間申辦

舉辦運動會的經費,永遠都是各個關鍵團體最為緊張的因素。前屆的多哈亞運會,預算是二十八億美元;今年年底廣州舉辦的亞運會,預算已經飆升到高達二千億元人民幣。兩地都是當時出價最高而獲得申辦權的城市。

特區政府指出,申辦亞運會雖然整體花費超過四百億港元,但其實當中所涉及的一些基建工程,政府早有預算,即使不舉辦亞運最終都要撥款三百億元興建的,所以申辦亞運會的直接投資最多是一百四十五億元,亞運會不會淪為一項「大白象」工程。

到底要用上多少金錢,亞運會才可以辦好?到底要用少幾多金錢,亞運會才不會是「大白象」工程?沒有任何一個人能夠給出真正的答案。但我相信,如果香港各界都能夠從舉辦亞運會中得益,縱然是花費六百億、八百億,香港人都會覺得是值得,都不會認為這是「大白象」工程。

不過,國際上沒有一道條例是明文規定必須由申辦國或地區政府全包所有運動會經費,有人認為政府不應該因為申辦花費少而所有事情都親力親為。正是因為花費少,民間團體負擔得起,政府需要鼓勵民間,尤其是包括港協暨奧委會在內的民間體育團體,擔負起申辦和推動亞運的責任,政府不應該與它們重複位置。

政府既要得到港協暨奧委會的支持,也要透過港協暨奧委會說服民間支持申辦亞運會。要是意見都不支持,政府理智的做法是順從民意,放棄申辦,這才是以人為本,否則那只會是政府以自己為本。長遠來說,將不利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