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治病先治官

免費公共醫療是香港唯一可以稱得上全民性的社會福利,曾令港人引以為傲,即使近年公立醫院服務質素每況愈下,但比起內地同胞看病難,港人還是比較幸運的。可恨的是官府居心不良,竟絞盡腦汁必欲去之而後快,一時醫療融資,一時醫療保險,一時強制,一時自願,新瓶裝舊酒,換湯不換藥,無非都是為了拋掉醫療包袱而製造藉口。

隨着人口逐漸老化,公共醫療負擔愈來愈重,這沒有錯,但又有甚麼問題呢?不可不知,人家先進國家的公共醫療支出佔GDP高達百分之五以上,而香港只佔百分之二左右,港府坐擁二萬多億元儲備,既不必承擔國防開支,又不必負擔外交費用,卻整天叫窮,連公共醫療也不想承擔,真是豈有此理。既然如此,市民何必還要交稅?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納稅人有交稅的義務,就有享受醫療福利的權利,誰也無權剝奪。

港府當年推出強積金,並沒有真正保障到打工仔,倒是肥了一眾基金經理;如今又打算推出自願醫療保險,不難預料,最大的受益者必定是保險公司,有人稱之為官商勾結、利益輸送,雖不中亦不遠。

周一嶽等高官總是嚇唬港人,說甚麼現行醫療制度猶如癌症前期,如不及時醫治,問題將迅速惡化。其實,醫療制度的問題不難解決,最難醫治的是醫管局這個病入膏肓的官僚體制,治病先治官,如果當局沒有決心,那就快點收檔,不必再進行甚麼諮詢,因為諮詢也是白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