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崗某工業大廈有一個民間的大型排練中心叫Loft Stage。這團體租用了萬多呎工廈樓面,把它間隔為不同大小的排練室,最小的二百多呎,最大的千多呎,分租給不同藝團。排練室內配套設施齊備,有幾間還裝設全身鏡用來排舞。此外,這空間更設可分租的辦公室或「一張辦公桌」。於是,這空間成為年輕演藝界愛打躉的地方。
香港的排練空間一向缺乏,這難得的空間不僅是一盤生意,且凝聚了一眾藝團,讓他們不用單打獨鬥,也多了交流和討論的機會。小藝團的負責人說,這裏的配套比政府場地更靈活,符合戲劇界的心意,而租金也比政府場地便宜。
我同意,永遠都是「民間自發」好,由政府或公營機構管理的藝術空間有太多的限制,像拖拖拉拉五年的灣仔「綠屋」文化創意中心。這空間不大,可提供二十個約四百呎的空間作藝術教室、排練、展覽廳和餐飲等用途。
「綠屋」由市建局負責復修,但局方太重視「人流」和租金收入,最新的管理方案,是邀請藝團以「時租客」進駐,如意算盤是:有人愛租上午,有人寧願下午或傍晚,總之是朝八晚十一,「每個鐘」都有旺盛的人氣。
朝八晚十一?哪個團體有興趣租早上呢?下班後排戲或學畫,十一時就要清場,不合乎藝術界的生態環境和訴求。還是行內人懂業界需要。可惜,新蒲崗的排練空間也可能不長久,他們最近獲得續租,但工廈活化政策兩年後將如火如荼,到時肯定加租,不知還有沒有發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