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近日推出的BNO「5+1」港人移民計劃,其實是借對香港市民負起道義上責任為名,與加拿大、澳洲爭奪香港移民為實的吸納港人資金的新安排。這個計劃對回歸前已取得居英權的香港精英沒有吸引力,原因是這些政府高官、專業人士、富商巨賈一早便在上世紀90年代取得居英權。他們之中,要去的一早已經去了,要置業的一早已經置了。如果想子女拿到正式英國國籍,也一早攜同子女赴英,辦好手續,自己回流當其雙重國籍的永久居民。他們的情況其實與從加、澳入籍後回流人士無大分別。估計特區政府中部分高官可能還保有居英權資格,但隨着老一輩陸續退休,仍然在位的應該為數不多。
現今受BNO「5+1」吸引的,是昔日或因年紀太輕,或因地位不高未被選中的一群。如果他們已在商界取得一定地位,或成為企業高管、政府高官、專業精英,相信也不會貿然放棄香港的高薪厚職,及穩定的賺錢機會,利用BNO「5+1」資格移民英國。
BNO「5+1」最能吸引到的,是一些營商並不太成功,賺的錢不多,企業或是專業中層,或是入職不超過10年、職級不高的公務員。他們都是社會中層,不能說不重要,因部分通過日後發展和升遷,可能成為高管高官富商,但仍需假以時日悉心培養,暫時未至於是中流砥柱,不可取代。他們願意移居英國從頭來過,應該在香港的機會成本不會太高。
另一批最熱衷利用BNO「5+1」移民英國的,很可能是反修例運動的積極分子,甚至黑暴的前線人物,自知過往關係複雜,可能留下把柄,隨時被查出拘控,不得不一走了之。嚴格來說,這班人縱使留港亦不一定有太多的發展機會,反而可能因生活受到挫折,成為埋藏的計時炸彈。他們願意移居英國,肯定是香港之福。至於移居英國後能否修心養性,好好找份工作自食其力,則要看個人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