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重犯漢奸黎獲准保釋歡度聖誕,全城嘩然!有學者認為匪夷所思。一身係罪、多案纏身,被內地官媒炮轟為「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嘅壹淫媒漢奸黎,反中亂港一向走在最前線,本月先後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亦是全港首名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嘅港人,本月兩度提堂,均被身兼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保釋,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以漢奸黎之控罪,罪成最低都要踎監3年,最高係終身監禁;漢奸黎既是國安法重犯,蘇官兩度拒絕其保釋,基於「圓不失規,方不失矩」,一般大眾可以明白;然而,日前漢奸黎一併就兩案申請保釋時,竟獲另一位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兼原訟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外出,事情被法律界及政界人士直指匪夷所思。
何以總裁判官和原訟庭法官可以有如此分歧?一嚴一寬搞邊科?老朽但知「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國安大法總不能起壇而不捉妖!要能大信於天下,對叛國禍港嘅重犯予以保釋,儘管所謂保釋條件苛刻,還是令人擔心港區國安法淪為紙老虎!前刑事檢控專員指出,法官開出黎智英每星期3次到警署報到嘅保釋條件有漏洞,根據潛逃風險,理應下令黎須每日報到,佢又引用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喺加拿大獲保釋時,規定需戴上內置GPS功能電子腳鐐作例,質疑黎智英為何不用。佢並質疑黎即使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被軟禁在家,但以其財產、權力、人脈,假如黎一旦選擇潛逃也可找到可行方法!這不無道理。
這陣子着草走佬嘅太多了,以漢奸黎財雄勢大兼有「外部勢力」撐腰,台灣又擁有大量業務,潛逃風險誰斗膽說不存在?何況走佬係唔會搭飛機㗎!1,000萬元保釋金,對一個連蝕幾十億元嘅傳媒大亨算甚麼?以策安全,始終要引渡到內地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