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廁所大小的休憩空間

目前《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中人均二平方米休憩用地的標準非常低,且歷十六年未嘗更新。該標準相當於給每個居民平均一格廁所大小般的公共空間。即使政府在《香港2030+》中提議增加到二點五平方米,該標準仍屬偏低水平。

相對於東京、首爾、上海及新加坡等亞洲城市人均五點八至七點六平方米休憩用地的水平,香港的標準明顯落後,而且香港的休憩用地分布極不均勻。不少市民居住在舊區小型的單幢屋宇中,當年的規劃沒有考慮到休憩用地,以旺角為例,該區居民只有人均零點六平方米的休憩用地。更值得注意的是不少老年人住在樓宇稠密的舊街區,但幾乎沒有可用的休憩用地,這個現象在長沙灣、馬頭角及銅鑼灣等地區最為嚴重。

但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本港各區有多個臨時康樂場用地由康文署管轄,原意是讓土地獲適當發展,但有部分休憩用地卻是長期「曬太陽」冇發展;亦有極受居民歡迎的臨時休憩用地隨時被政府收回再發展起樓,令居民無法再使用。

市民對文娛康樂設施需求殷切,但政府近年對社區設施的投放較以往少,政府沒有在意發展休憩用地,很多已多年荒置或臨時的休憩用地,只要政府願意改造,就可以變得更有價值。建議政府重新審視臨時休憩用地的情況,將一些受市民歡迎的地點發展成正式休憩康樂空間。此外,香港仍有不少可以用作康樂用途的土地被閒置,如高架公路底下的土地等,若政府善用橋底空間,相信亦可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