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選舉危機

泛民的立法會初選,表面上看至少是觸犯了禁聚令,實際上是積聚力量,準備在九月立法會裏爭勝。

若是正常政治組織,以參與香港立法會立法工作為目標,屬民主舉動。可是參與組織者的政治目的是爭取立法會的多數,從而阻撓正常立法,以癱瘓政府施政,這便不是正常的民主政治,而是帶有顛覆政權的政治因素。按現行國安法,這樣政治目標而進行的政治行動,有公開的動機和行動,便是有違法之嫌。不過,政治組織和人物公開宣揚癱瘓政府施政的計劃和號召,就算不付諸行動,也可能觸犯國安法。

有此主張或呼應這樣主張者,在參與選舉時亦大有機會被選舉主任否決其候選資格。至於在選舉中,以此為政綱的,則便是直接與國家和香港社會的利益作對,可啟動國安法來處理。

不過,假若這些港獨、自決派刻意隱瞞他們的政治主張和企圖,用無政治履歷的代言人來替代政治色彩明顯的候選人,在選舉之中,不易否決他們的候選人資格。

利用社會內外勢力營造的反中氛圍,在傳統的六四基本盤基礎上,他們仍有機會在直選席位方面奪取多數。若功能組別有所斬獲,他們未必不會達到35+的目標,顛覆立法會。屆時,他們反面暴露出癱瘓政府的面貌和行動,當然還可以依據國安法褫奪他們議員的資格。政治爭拗會擴大和曠日持久,亦可達致他們破壞立法會,癱瘓政府施政的目的。

香港損失重大,更何況美國虎視眈眈。香港因否決立法會議員便成藉口,再啟動黑暴動亂,且美國動員投入更大,恐怖主義的活動更激烈。

美國目的不是為香港的利益,而是為破壞香港來達破壞中國的企圖。在香港,美國會是無所顧忌,盡情破壞。

面對這樣的可能性,從現在開始,不過是幾個月時間,要怎樣防避都不易。只能釜底抽薪,作緊急應對。方法是從後着開始,全力清除黑暴動亂的資源條件。

一是盡快處理已有罪嫌的領頭人物,去其蛇頭。二是加快審理拘捕的幾千人,應坐牢的坐牢,且重判,以儆效尤。三是整頓媒體,依法管理,首要處理公營的香港電台。四是盡速約束公務員隊伍,依法懲治犯規犯法者,尤以教育行業為重。這些是為削弱作亂的力量和使政府無後顧之憂,剷除像選管會的政治偏向的傾向和做法。

把這些基本條件做好,便是打選舉戰的關鍵。可不能再守株待兔,等「阿爺」打救。而要改轅換轍,認真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