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在反修例暴亂作祟和狂捧下,大部分議席被反中亂港勢力奪得,實現了一場「微型」顏色革命。進入區議會的反中亂港勢力,有多人是致力「港獨」、試圖分裂國家的;也有不少人在暴亂中犯下打砸搶燒等恐怖罪行的;也有一些人的所在「組織」是和外國及境外勢力相勾結的。如果以《港區國安法》衡量,他們是干犯了國安罪的。
對此,他們自己清楚,因而當《港區國安法》推出,他們就立刻召開大會,作出「反國安法」的決議,並在會場上和會議之後的場地變本加厲的狂呼「港獨」口號,打出橫幅標語等等,繼續其「分裂國家」的行為和活動。
故此,無論從《港區國安法》頒布施行來看,還是從他們一以貫之的行為活動來看,相關議員干犯的這樁案子實乃大案要案,有關方面都要當成大案要案辦理。如果能認真辦理此大案要案,定讞相關罪罰,那麼今屆區議會實該「解散」,擇機重選也。如此,實乃徹底止暴制亂,維護國安所必須,足讓所有反中亂港之人知道,出來行就要還,天下沒有讓誰為所欲為、橫行不法而又不受法律制裁的便宜事。
《港區國安法》頒布後,各個組織架構和人員到位後,相關條文的調節制訂後,人們正在觀看該法的執行情況,看能不能打響第一槍,看能不能雷厲風行,敢不敢碰硬,敢不敢動老美、西方的「心頭肉」。現在,反對派和美英西方勢力也在紮馬、出手制裁、叫陣、威脅、施壓,看看北京怕不怕、香港怕不怕。更多的人在觀望,包括被反對派忽悠不輕、迷惑不淺的支持者,包括曾經被朝廷的搖擺不定、忽軟忽硬看得心寒意冷的建制派的支持者。
毫無疑問,如果朝廷和香江府衙在這段關鍵時期,拿不出像樣的執法司法成果,辦不成萬眾矚目的大案要案,懲治不了危害國安的「大粒佬」,那就不要再高唱「由亂而治」,不要再高奏「香港轉折點」的凱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