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二十三年以來,維港兩岸不靖,官民相鬥,燃起幕幕煙火,檢點下來,都是因民眾的愚癡所致。人們對政府的施政所見有偏,心存積怨,時長日久,便釀成大患。自從一九九七年至今,市民對中央或香港政府最大的不滿,順序而下共有五項,卻樣樣都屬誤判,最終把官民關係弄得幾乎沒轉圜餘地,實在冤哉枉也!
這五項分別是:第一,回歸初期,認為政府推出的「八萬五」房屋政策導致樓價大跌、經濟下滑;第二,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會威脅市民的人身安全和自由;第三,推行國民教育科會荼毒年輕人思想;第四,反對人大常委會的「八三一」決議案;第五,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上述五項幾乎涵蓋了二十多年來港人所有反對京港政府的重要議題,其中四項更直接觸發大規模示威。但若以理性論斷,五項議題之中,沒有一項是批評得恰當或反對得有價值的。不少人卻為此而前仆後繼,一反到底,嗚呼!港人的智慧如何,於斯可見。
「八萬五」政策從未正式落實過,不可能要為九七年後的經濟危機負上責任,況且,假如當時能堅持實施,市民今天又何至於有「上樓難」之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嚴厲程度遠不如《港區國安法》,澳門為二十三條立法多年,官民兩安,昔日卯足勁反對的香港政客,如今有些已明言悔不當初。去年的反修例風波,不少年輕人離經叛道,部分更成了恐怖分子,國民教育有用抑或沒有用,不是彰彰明甚嗎?如果當日接受了「八三一」決議案,香港已迎來普選,日後更可將制度逐步完善,如今推倒了,普選便是遙遙無期。談到修訂《逃犯條例》,若非去年港人反對的程度失了分寸,中央今年也不可能會推出《港區國安法》,計算下來,反對派是贏了一粒糖,輸掉一間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