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卡薩布蘭卡

《港區國安法》的最大作用,是迅即改變了香港情治環境的生態。香港過往一直是國際情報治安人員活躍的地方,近似二次大戰時期北非的卡薩布蘭卡。在回歸之後,情況沒有太大的改善,主因香港一直沒有「國安法」,難以依法對付外國情治人員在港的活動。佔中至反修例動亂,境外勢力積極介入,反映中國在香港的控制失效。

港區國安法頒布之後,情況便改變。外交人員依然享有豁免權,非外交人員及情治系統的在港線人(包括他們收買的港人),便要面對國安法的法律懲治的威脅,他們便不能如以往那樣猖獗。最大打擊的應是美國,不僅他們難以直接資助、培訓與指導香港的港獨分子,以往在香港收集中國內地情報的工作亦受影響。作為對華情報與政策分析中心的駐港總領事館,作用便大減,功能也不能為北京的駐華大使館所替代。或因此終結駐港總領事館近百年的作用。

美國以外,五眼聯盟中最活躍的英國和澳洲,在港的活動也應不得不收斂。

在過往顏色革命的地方,推動美國主導的暴動與革命,除美國及其盟友駐當地的大使館直接策動、指揮之外,走在前線的多是非政府組織,它們不少是西方大使館資助和組織的,也通過這些西方使節獲取西方機構的資助、培訓。這些西方機構,多種多類,也包括宗教團體,但很一致的是,它們的經費來源包含重要的西方政府官方的撥款資助。在香港我們熟知的是美國國會與政府的民主基金資助。在香港以外,外國政府的資助途徑更是五花八門,總的是借非政府組織來掩蓋它們的政治性質。反修例動亂中,我們也看到不少非政府組織,以及西方宗教團體的動作。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與內地駐港的國安機構相信會對非政府組織作審查,了解它們的政治性質,與受外力滲透情況。

這不是甚麼政治審查,而是為國家安全在顏色革命失敗後作出清理,以防境外勢力再在香港搞事。

台灣民進黨政府警告避免在港轉機,這主要是關乎台灣情治人員和犯法者。香港再不是大開中門,任外部勢力任意作為,以香港作為基地攻擊與滲透內地。國安法的作用是建立銅牆鐵壁,拒敵於國門外。不過,這不會妨礙香港作為國家與外國進行外交等關係的秘密接觸、談判、協議之所。國安法對這樣的活動更多了保護,防止第三國刺探和破壞。

國安法是剷除殖民地時代留下的因素,香港真正回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