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國際的金融中心,香港不應只抱着從英國殖民地時期傳下來的普通法體制,便以為打出國際化。
香港的體制雖來自英國,但當年殖民地因素使許多法制建設均落後於英國本土。而回歸二十多年來,英國的法律體制亦多作檢討,尤其是英國身處歐盟之內。英國的普通法並不可以凌駕歐洲大多數國家實行的大陸法,歐盟把普通法與大陸法銜接,其中有不少經驗屬制度創新。
香港的普通法亦有與內地的大陸法連接的問題,並不能單以《基本法》便可把兩者隔絕,更不是一些人所主張的內地法制香港化可以解決。今次《逃犯條例》修訂便涉及普通法與大陸法的銜接,也不單止內地,澳門與台灣亦是實施大陸法,體制與內地相近。不可能像香港大律師公會那樣一切以香港的普通法為標準,亦不知道英國就有關逃犯移交安排也有新的制度轉變。事實上,按現時的安排,英國法律有所變化,香港也要跟從,因為香港是運用英國普通法的案例。
《逃犯條例》修訂爭議巨大,主因是政治因素,夾雜了許多反共反中的政治情緒,卻淹沒了香港的普通法在國際化下所面對的各種問題。
香港以往依傍英美體制,英美體制又一直主宰國際體系。故此,香港依傍英美體制的國際化並沒有多大障礙,特別是香港的對外關係絕大部分集中於英美體制的國家與地方。即使內地,在四十年的改革開放中也是向英美體制靠攏。
不過,時移世易,美國霸權的衰落導致特朗普政府的最後一擊,把美國在二次大戰後親自建立的國際體系完全推倒重來,侵佔其他國家的利益。一方面,原來如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等國際體系受到破壞,國際法治的規矩制度被衝擊。另一方面,其他國家再不是吳下阿蒙,力量大勝過往,也開始清楚看到美國政策的虛偽和損人利己,不會被美國的威嚇與欺騙挾從。
美國從眾多國際組織中退出,例如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和教科文組織等,英國為脫歐吵得自顧不暇,在國際層次上,英美體制和影響力正在倒退,國際的交往便開始愈來愈與英美體制脫節。例如上海合作組織十多個國家,佔亞洲人口大部分,主要成員國為中國、俄羅斯、印度、巴基斯坦、中亞四國。組織會議官方語言是中文與俄語,沒有英語(不管是英式或美式)。美國愈是從國際組織中退出,英美體制便愈邊緣化。
面對這樣國際格局的大變,香港還是緊抱英美體制,排斥其他嗎?「一帶一路」建設的發展正帶給香港機會作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