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楫中流:庸官免責

二○一六年立法會選舉後,選舉事務處遺失載有八千名選民資料的登記冊,兩年半以來一直隱瞞事件,並無報警處理,也沒有通知相關政策局,更無知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遑論通知受影響選民,直至被傳媒踢爆後,該處才向私隱公署備案。如此荒謬的事情相信只會在充斥庸官廢官的特區政府出現。事件顯示了在敷衍塞責的庸官劣政之下,港人盡公民義務參與選舉,結果卻是私隱毫無保障,選舉舞弊甚有可能。發生這樣的醜事,有沒有官員需要負責呢?有沒有人需要問責下台呢?答案是沒有!

醜聞日前被揭發後,選舉事務處發新聞稿指現正全面搜尋一本二○一六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葵青區一個票站的選民登記冊,並就事件對有關選民造成困擾深表歉意,表示會全力進行搜尋,一有結果會立即交代。真相卻是選舉事務處在選舉後半年內已知悉遺失登記冊,一直臭屎密冚,刻意隱瞞,沒有向外公布。

選舉事務處於上月廿五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過去並未接獲任何遺失選民登記冊的報告,但在數日後再度回應傳媒時則說嚴肅跟進事件,詳細核查一六年選舉的文件,暫時沒有資料顯示外洩,繼續睜眼說瞎話。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對於轄下選舉事務處的欺瞞上級及公眾的劣行,不但沒有表示憤怒,也沒有譴責,只是發表一紙不痛不癢的聲明,表示高度關注,並責成處方於一周內盡快完成相關核查和搜尋工作,有結果立刻交代。局方亦指示處方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備案,並向公署表示盡快採取措施通知受影響選民,和減低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失。選舉事務處並非首次遺失選民資料,二○一七年特首選舉期間亦發生過遺失兩部載有約一千二百名選委及全港選民個人資料的電腦,至今兩年仍未破案。

選舉事務處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轄下的部門,亦是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行政支援機構,執行《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所規定的法定職能,當中包括協助市民登記成為選民、劃分選區、制訂選舉條例及選舉活動指引等。香港行政長官、香港立法會、區議會及村代表選舉工作,均屬這個政府部門管理。即是說香港能否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廉潔選舉,全賴一個專業選舉事務處。從隱瞞遺失資料一事來看,原來選舉事務處不但毫無專業精神、能力,而且行政失當,甚至已經觸犯法律。選舉事務處有總選舉事務主任,也有高級選舉事務主任,都是首長級官員,好像不必負責;公務員沒有「炒魷」,不會丟官,縱有公務員事務局的紀律調查,也是行禮如儀。在香港當庸官真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