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豎着進來 橫着出去

自從立法會修訂議事規則後,反對派失去瘋狂拉布的能量,但搞搞震作風不改,每當被主持會議的主席下逐客令時又賴死不走,最終又是勞駕一群立法會保安兼職「執屍工」,將搞事者抬出去。很多人都納悶了,你搞政治還搞政治,鬧事還鬧事,犯得着跟保安過不去嗎?人家打工仔哪裏得罪你了?

在一眾搞事者中,乳鴿許智峯可謂慣犯,日前立法會討論國歌法,他又借啲意搞事,結果類似一幕上演,許被四名保安抬出去。保安年齡一般偏大,要抬走一個相對年輕又有些蠻力的政客並不容易,加上許拚命掙扎,簡直是要了老命,過程中有人跌倒、損傷難以避免。更可惡的是,保安不被同情也罷了,還被人稱「巫婆」的毛孟靜口出惡言,說成是「詐諦跌」,真教人情何以堪。

這裏有一個問題值得研究,為甚麼許智峯一而再、再而三地要人家將他抬出去,而不是自己走出去呢?他沒有長腳嗎?他是殘疾人士嗎?他有特權嗎?或者他真心認為議員大晒,有享受「人肉四抬大轎」的權利。

如果保安是婀娜多姿的女人,男政客創造機會被抬走,那自是艷福無邊,滋味無窮,可惜立法會負責抬人的保安必是同性,那又是一種甚麼感受?在激烈拉扯中,身體敏感部位難免被觸碰到,莫非很享受?記得佔旺期間,黃衞兵頭頭被警方清場抬走,曾投訴被人「觸鳥」非禮,這其實是一般男人的正常反應,當然了,心理變態者又是另一種說法。

為了對付如許智峯這般無理取鬧的政客,也為了堵住毛孟靜之流的毒舌,立法會應該制訂對策,有人建議立法會保安應該配備殘疾人士輪椅,推人出去,慳時慳力且避免爭議。當然,最好的方法是出動食環署仵工,他們是專業「執屍」,一定輕鬆搞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