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巴士服務獨立檢討委員會提出數十項改善巴士安全建議,包括限制車速、立法禁止辱罵執勤車長、安裝黑盒等,雖然建議沒有建設性,但總比甚麼也不建議,好向公眾交代。
坦白說,司機應以安全車速行駛乃人所共知的事,不過仍有不少司機以身試法,就連手執過百條人命的巴士車長亦照飛無誤。不要給人睇死,所謂限制車速的建議,只會如現時影快相的措施一樣,本來駕駛態度良好的司機會嚴格遵守,駕駛態度不佳的則自有方法陽奉陰違,除非可以做到人盯人式執法,否則成效存疑。至於安裝黑盒是否可以改善巴士安全,也頗讓人疑惑,事關去年二月大埔九巴車禍中,車長高速掟彎令巴士翻側,造成十九人死,車上也安裝了黑盒,結果已經有目共睹。
委員會還建議立法將恐嚇、辱罵或侮辱執行公務的車長定為罪行。其實現時已有法例阻止乘客干擾車長駕駛,最高可被罰款三千元和監禁六個月。問題是,有法也要執才可起阻嚇作用,香港不時爆出乘客與車長口角,甚至出手襲擊車長之事,就知法例根本起不到阻嚇作用。既然巴士都像飛機一樣安裝黑盒,那麼,建議用透明膠片密封駕駛室,保障司機免受劣等乘客滋擾繼而殃及全車乘客安全,比搞立法實在見效得多。
當然,再多的建議也是多餘,因為港府向來對公營巴士行車安全懶得規管,運輸署對職業車司機工時過長、疲勞駕駛問題闊佬懶理。港產官僚做事永遠事不關己,己不勞心,自己不搭巴士就懶得去改善巴士安全,委員會的報告到頭來只會淪為紙上談兵,完成了走過場的任務後,乘客與行人的安全始終還是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