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啲高官至叻玩拖字訣及裝聾扮啞,反正「好官我自為之」,沒有甚麼會上心,「政如農功,日夜思之」,咪講笑喇!老朽之所以咁大感觸,皆因環保署太懶散,監管不力,難怪香港搞環保搞咗咁多年依然得個吉!市民但知勞民傷財政策一大堆,而環境依然污染,藍天白雲只能夢中擁有!
是咁的,「碧瑤綠色集團」在二○一七年以二點七億元投得港島區(包括離島區)及新界區兩份玻璃管理合約。根據合約,承辦商需根據質量要求,每月送交玻璃沙到當局指定設施,數量不少於二百五十公噸,若未能提交,需在下一個月或港府同意的時間內補回,否則環保署可發出警告信或暫停發放服務費。
然而,有關集團在過去一年多,沒有按合約要求每月向港府指定儲存設施送交二百五十公噸玻璃沙,累計拖欠四千公噸,有關集團明顯違約,環保署卻從未向該集團發出警告信,如此「大愛包容」,惹來業界非議,批評它監管不力!阿哥,成二點七億元嘅合約,點可以隻眼開隻眼閉?環保署一開始就監管不力,否則怎可能累計拖欠成四千公噸?舉個例,你試吓欠銀行錢,若連「最低還款」都還唔到,睇吓銀行會唔會再借錢畀你?難怪有多名議員批評環保署的合約條款如同虛設,必須檢討整項回收計劃。
香港目前每日產生廢玻璃樽約三百公噸,當中只有約一成會被回收,由於玻璃容器的剩餘商業價值低,而物流成本卻偏高,現時在香港產生的廢玻璃容器大多棄置於堆填區,而非回收再用或循環再造,長期被廢置對堆填區造成負擔。政府推行環保無疑是利民之事,可惜無能高官以為外判了就可以翹埋雙手。此外,搞環保又不接地氣,「四電一腦」搞到天怒人怨,垃圾徵費卻不從源頭減廢入手,一味「搞環保必徵費」,廢官廢噏徒添煩添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