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人都知,《東方》唔止全港讀者最多,獨家猛料同樣多過人,行家眼紅一啲都唔出奇,咁只要係良性競爭,《東方》無任歡迎,偏偏有啲傳媒專走旁門左道,搬字過紙,盜版侵權乜都齊,以為可以瞞天過海喎,實在太傻太天真吖。
係咁嘅,同自認「公信第一」嘅《明報》隸屬同一集團嘅馬來西亞中文媒體網站《中國報》,最近連環被踢爆擅自使用《東方》照片,甚至連文字內容都幾乎一字不漏照抄,擺明有侵權盜版之嫌喇。可能作賊心虛啩,呢個網站刻意將相片上嘅《東方》水印打格仔或裁走,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正如本港大律師話齋,任何人喺未獲授權之下刊登或使用新聞機構嘅圖片,即涉侵權,冇咗水印一樣走唔甩嘅咋。
不如請讀者評吓理吖。嗱,東網喺本月六日上載一篇名為「永久封印凶宅 慘死姊妹花陰魂不散?」嘅報道,事隔不過三日啫,《中國報》即刊載一篇標題大同小異嘅文章,刊登嗰六張相仲要同東網刊登嘅一模一樣,你估真係「如有雷同,實屬巧合」咩。咪以為只係一次半次側側膊唔多覺呀,事實係該網站嘅涉嫌侵權行為接二連三,甚至連文章副題、東網記者嘅大寶號都照抄,偷食唔抹嘴,你話係咪笨吖。
講到呢度,功夫茶不禁諗起魯迅筆下嘅孔乙己,呢位仁兄被踢爆偷書後氣急敗壞,死撐話竊書唔算偷喎,唔通有人學咗嘢?都係法律界人士心水清,指涉嫌侵權者如果係海外公司,香港方面要追究會比較複雜,首先要透過當地律師提告,再由當地法院判案,事關就算喺香港告贏咗,都未必罰到海外公司。嗱嗱嗱,有人之所以抄襲得咁明目張膽,盜版得咁肆無忌憚,咪就係恃住山高皇帝遠囉。不過唔好忘記,該集團喺本港一樣有辦事處,要循法律途徑追究梗有辦法,咪以為過咗海就係神仙吖。
講開又講,同一集團嘅《明報》冇嘢叻,最叻就係刊登「更正與澄清」啟事,一年閒閒哋更正幾十次甚至上百次,「公信第一」喎,簡直笑歪人個嘴,自從商品說明條例生效後,「公信第一」呢幾隻字提都唔敢提,費事畀海關捉貨不對辦吖嘛。正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姊妹網媒《中國報》係乜嘢貨色,大家心照喇。
咁當然,講到侵權行為咯喎,絕對唔止《中國報》一家,否則「東方做,蘋果盜」呢支歌仔又點會唱到街知巷聞呀。雖然話不招人妒是庸才啫,但《東方》向來是非分明,絕對唔容許盜版侵權呢啲不法行為發生,敬告所有宵小之徒,睇路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