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的首份施政報告,重心是房屋政策,可惜政策方向有很大的問題。
一是所謂置業為主導,卻忽視在現時的房價下,香港不少基層市民是不可能置業的。即使居屋一類所謂資助房屋,都是以市價為依歸。她提出的首置先導計劃,也不過是另一種的居屋。居屋的資助性質是政府收取比市價低的售價,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的資助,但由於屬政府土地,售價帶來的溢利歸於政府。林鄭的首置計劃是公私合營,據說想用地產商的土地作公私合營,即使售價較低,利潤歸於地產商。更重要的是,原來地產商的土地並未劃作建房,政府與之合作,必然將之變成可即建房,這個規劃性質的改變給囤地居奇的地產商巨大的利潤。不是官商勾結,卻減不掉利益輸送。
至於公屋轉部分為綠置居計劃出售,實質是減少租住公屋的供應量。開始時是把公屋居民及輪候戶分化,讓較有錢的可置業,置業後卻可出售,便進入市場炒賣的範圍內。分化的結果是少數人得益(他們甚至可借錢置業最終炒賣),大多數無力置業的便面對租住公屋總數的減少,輪候時間加長。
林鄭政府似乎與地產商、金融機構相好,也是典型的中產價值,卻不顧基層市民的利益。置業是幾十年供樓,是房奴,房價若跌,傷害更大。政府為甚麼要與地產商和地產金融合作,掠取平民百姓的血汗錢?房屋問題的關鍵是供應,林鄭不迎難而上,只弄花招,而花招中更含損人之處,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