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老朽感嘆香港這個福地高薪未能養廉,而《防止賄賂條例》部分條文仍未能將特首納入規管範圍,如此漏洞有必要盡快填補。老子說過,「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他認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司馬遷於《史記》則從反面加以強調:「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
古往今來,多少貪得無厭之徒到頭來一無所有,也就是由於不知足「失其所以有」,甚至跌入身敗名裂之深淵。曾蔭權被判囚二十個月,或有機會失去爵位,其大紫荊勳章亦有可能被褫奪,而他每月領取的約八萬元長糧也凍過水。
從曾蔭權的個案可見高薪未必能防貪,而如何把權力關進籠子裏,日本的反腐經驗可以借鑑。日本駐華大使館參贊有馬孝典發表論文《日本公務員的醜聞及恢復國民信賴的措施》,指國家公務員倫理法有效地限制日本公務員的行動,尤其是所謂的「接待文化」;要言之,倫理法主要分為行為準則和匯報制度,有關的規章禁止公務員接受利害關係者的金錢、物品、無償服務、內部股票轉讓、酒食招待等。
論文指出,日本公務員對收受禮物有一定的限制,而即使用一點點公家的東西亦是天大的事,對於「接待文化」尤其避忌,像香港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任內批准以逾一千六百元公帑買牛腩、魚蛋等小食送給訪客,在日本是不可想像的;而像曾蔭權般自訂防賄守則,以「市價」支付乘搭富豪私人飛機及豪華遊艇的費用,在日本官場簡直是不可思議。
本屆特區政府就嚟收檔,但對於《防止賄賂條例》有關特首未受監管的漏洞隻字不提,未知是否有甚麼難言之隱,否則這樣的一個漏洞,並不需要怎樣「迎難而上」,亦毋須像覓地建公屋般「粒粒皆辛苦」,把有關漏洞填了,還怕反對派說三道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