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削電動車稅務優惠是弊政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大幅削減了電動車的稅務優惠,做法倒行逆施,是新任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的一項弊政。陳司長先後用兩個理由作解釋,但兩個聽來都不成理由,真不知他有否三思而後行。

陳茂波最初解釋電動車的加稅原因是為了壓抑汽車增長,此論堪稱荒謬。筆者左右兩邊的鄰居恰恰都是電動車用家,我很清楚他們的需要。兩位車主都是為用車而買車,選用電動車是因為綜合了車價及使用成本,覺得所費合理。假如選用電動車耗費的金錢加多了,他們不會棄車而不用,只會轉買普通汽車,故政府這樣做,是在開環保的倒車。

目前私家車車主最大的支出未必是買車,而是買車位或租車位,本地路面行走的私家車,身價能過一百萬元的不多,但價值超過一百萬元的車位則十分普遍。車位售價貴,促使租金也十分高昂,故今日的車主大多財力豐厚,單靠加車價,已很難阻得了他們買車的意圖,何況只靠增加電動車的車價?

或許陳司長後來也意識到自己的說法不合理,因此接受電台專訪時,補充說新措施是為了減低車主添置第二輛車的意圖。他滿以為這個解釋已能將之前的漏洞堵塞,實際上卻更反映出他不了解市場實況。

買第二輛車的有兩類人,一類是必須買的,一類是可買可不買的。必須買的人,新措施阻不了他;而可買可不買的車主,則大多是抱玩家心態,多買一輛電動車是為了趕時髦,買入後與原有的普通車交替使用,例如逢單日用普通車,逢雙日用電動車。對於這類交替用車的車主,他們多購一輛電動車,完全不會增加道路的壓力,反倒大大增加了使用環保車的機會。

如今政府不鼓勵這類人添購一輛電動車,豈不是平白錯過了一個減少路面廢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