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特區三岔位

正所謂「唔黐線,唔正常」,特區近來的常態,已經「癲癲地」,連支持警方執法都要搞簽名運動。不支持警方,難道支持黑道執法嗎?警察維護治安,好比醫生治病救人,本就天經地義;不會因為發生了一些醫療事故,市民便認為醫生不再救人。

全香港七百多萬人,簽回來的名不會多過七百萬,但法治社會,任誰都會支持警方執法,不簽名不代表不支持。發起簽名的意義何在?是認為現在的警察執法不力,甚或執法不公嗎?

癲起上來,特區政權又繼續參與社會運動,等於一面攬抱施政權,一面搞抗爭,口說希望社會穩定,行動起來就怕社會不夠動盪。說是所有問責官員都簽名,但剩個律政司和立法會主席就未必,因為位子敏感,簽了名怕影響位子的中立性、公正性。

既是如此,簽名運動的主題就不妨多加兩字,叫支持警方「公正」執法。說明雖則一路有記者捱揍,一路有人高喊支持警方執法,但此情此景,也還是「公正」的。

警方有執法權,有權就有責。政治磨心,除了警方便是記者,傳媒有的是第四權。不管佔反,無論黃藍,如果警方企中間,記者就企兩邊,但處境比警察更不安全,大家何不來多個「支持記者公正採訪」,好讓記者採訪不受干擾。

警察、記者都有位企,至於富豪,就尷尬一些,因為無行動說明企哪邊,最近便被要求表態一下,無得沉默,富豪坐擁大量社會資源,正所謂懷璧其罪。特區警察不是城管;特區記者也不是宣傳機器;特區富豪更不是土豪;三個有權有資源的社會角色,最近都無得中立,處身三岔口不知企哪邊,名副其實成了三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