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依法治國談何容易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提出六大任務,美則美矣,但做不做得到,只能拭目以待。正如古人所說,世不患無法,而患無必行之法。作為以法條為基礎的大陸法國家,中國的法律不可謂不面面俱到,可惜真正被落實、被執行的到底有多少,只有天曉得。官老爺不遵守法律,老百姓不相信法律,連司法部門也不拿法律當一回事,有法不依早已成為中國社會的普遍現象,第五代落重藥醫痼疾,無疑用心良苦,惟能否見效則是另一回事。

要落實依法治國,首先必須依法治黨。中國各級法院名義上向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實際上歸各級黨委領導,審判權掌握在黨委手上,司法只能聽從黨的指揮,貫徹黨的意志,不改變這種黨大於法的不合理制度,依法治國只能成為一句空話。

當然,飯要一口口吃,路要一步步走,第五代將依法治國提到空前的高度,總算邁出了關鍵一步,只要繼續走下去,總會愈來愈接近目標。反觀一直以法治自詡的香港,在佔領鬧劇之下,法治根基被毀,法治精神蕩然,反對派顛倒是非,混淆黑白,簡直不可理喻。香港最珍貴的核心價值就是法治,這是香港成功的根基,也是有別於內地的地方,如果連這個根基也毀掉,「一國兩制」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