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慳電被罰 浪費有賞

電力公司被形容為「電霸」,其實一點也不誇張,皆因電力公司的所作所為霸道得很,連理論上無所不能的政府機器亦奈何不了,一紙利潤管制協議即讓其堂而皇之年年加價。當然,你亦可以把電力公司形容為「電魔」,原因是賺取利潤的方法猶如表演魔術。

即以中華電力公司為例,每年從有份投資的大亞灣核電廠輸入一百億度電,同時將本地剩餘機組生產的三十億度電賣給內地,一買一賣每年最少賺二億元。既然本地有電力生產過剩,為甚麼還要輸入大亞灣的電力?這就是其魔幻之處,中電佔大亞灣四分一股權,同時飾演賣家和買家的角色,利潤得以賺盡一分一毫。

更為魔幻的是,中電採取的是「電費累退制」,電力用得愈多,收費愈是便宜。現時工商大客戶每度電的費用比起八年前便宜一成三,反而住宅小客戶的電費貴了一成七,造成慳電被罰、浪費有賞的不公平現象。

電力生產過剩還有一個問題,本地發電用的是燃煤,發電過程的碳排放乃空氣污染源頭之一。電力公司透過賣電賺錢,港人同胞承受污染之苦,難怪環保團體要求中電控制發電總量,避免傾銷煤電造成空氣污染。

中電高層指出,預計未來幾年仍要面對燃料價格上調的壓力,要待天然氣價完全反映在營運上,電價才會有平穩的調整,意味着未來幾年電費仍會加價。

中電固然應該控制發電總量,其實政府也該控制電霸,避免香港人付了鈔票竟然無法吸得一口清新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