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勝似洪水猛獸

人大釋法和二十三條立法一樣,都被泛民主派視為洪水猛獸,但今次終審法院破天荒提請人大釋法,不少泛民政客和大狀卻表示支持,叫人嘖嘖稱奇,可見洪水猛獸也未必那麼可怕。

當然,今次和之前三次釋法有所不同,今次是司法機構主動提出,泛民與司法關係一向密切得很,自然不好公開反對。記得當年老董腳痛下台後,繼任者的任期長短爭論不休,逢中必反的李漢奸竟建議由人大釋法確定任期,後來才自打嘴巴,推翻自己的言論。李漢奸前言不對後語,出醜露乖,固然好笑,但這也證明泛民政客反對釋法並沒有甚麼理由,只是為反對而反對而已,所謂影響司法獨立,根本九唔搭八。

同樣道理,對於二十三條立法,泛民政客也是為反對而反對,而且比反對釋法更加無厘頭。疑似特首候選人說二十三條不是洪水猛獸,這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實際上,不是洪水猛獸,勝似洪水猛獸,以香港的政治現實,不管誰當特首,民望多麼高,推動二十三條立法的下場只有一個,那就是引火自焚,自取滅亡。

有人問,澳門已後來居上完成二十三條立法,甚麼時候才輪到香港?這個問題根本沒有答案。反正五十年不管嘛,皇帝不急,太監又何必急,北大人對香港的亂象坐視不理,放任自流,立法云乎哉。也許五十年後香港已淪為一個小漁村,到時也就不存在立法不立法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