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宣布,由1月31日起,中方不再承認BNO護照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特區政府亦宣布BNO不能用於在香港出入境;不得在香港作為任何形式的身份證明;乘客登機前往香港的航班時,航空公司須要求相關香港居民出示其香港特區護照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作證明。
筆者支持中央和特區政府就處理BNO護照採取的反制措施,香港人應該看清楚英國BNO「5+1」移民計劃騙局的真面目,反對英國以所謂「救香港人」而抹黑香港及中國政府。
BNO移民計劃的本質根本就是「搵香港市民笨」,把申請移民的港人當成「二等公民」。英國政府要求申請者抵達入境後,需提供6個月生活費的存款證明。申請人可選擇在英國逗留最多5年,再憑定居簽證住滿一年後,才可正式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由於英國疫情失控及脫歐而職位大減,稅收減少,經濟衰退,港人既不能享受當地福利,於疫情期間又難找到工作,可預見未來數年,他們只能像旅客般大量消費,前途不明朗。
筆者希望申請者三思而後行,到英國後要找到和香港同等待遇的工作可能性不大,要為個人及子女的前景慎重考慮。例如於1997年前後移民再回流的港人,原有職優薪厚的工作弄丟了,原有豐富的人脈關係斷裂了,樓房也一早賣掉,回港後樓價太高買不起,只能從頭來過,很多都淪為弱勢社群,後悔移民。
事實上,英國人歧視問題由來已久。早於香港回歸前,已有英國人公開表態,根本不想港人移民去分薄英國的資源、搶奪當地的工作機會。據回流的港人透露,當初排除萬難移居到英國,但他們在當地的工作和生活上就飽受白人歧視,不但被刻意孤立疏離,甚至連賊匪都專向他們下手,而當地警察部門見受害者是華人就冷處理。最終,不少居英港人適應不了英國生活,最後還是回流返港。
既然有不少英國人反對移民,市民又豈能相信英國真心誠意接納大量香港人移民至英國?期間英國透過BNO新方案給予港人地位可隨時改變,將一些原本已屬於其本國公民的人的應有權利剔除出去,移民港人最終或得不償失。另一方面,申請英國BNO移民計劃移民英國的港人,可能會被取消中國國籍、投票權,甚至失去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的應有權利和福利待遇,日後亦可能得不到中國領事館的支援與協助,變成「兩頭不到岸」,墮入「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的尷尬失落境地。這個明顯是對港人包藏禍心的陷阱,希望市民不要上當。
此外,公務員已宣誓效忠特區政府,政府應正本清源,杜絕雙重效忠的問題。筆者認為下一步應解決雙重國籍問題,中國憲法列明不容許持雙重國籍,但《基本法》並未清楚寫明有關事項,特區政府應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釐清港人是否可繼續持雙重國籍;特區政府亦應全盤檢視公職人員、司法機構人員、金融監管機構職員應否繼續持有雙重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