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昨日宣布,由1月31日起,中國不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作為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並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聲明指英國罔顧香港已經回歸中國24年的事實,不顧中方嚴正立場,公然違背承諾,執意炮製出台所謂量身訂製,讓具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身份的香港居民,享有赴英居留和入籍政策,並一再擴大適用範圍。英國試圖把大批港人變成二等英國公民,已經徹底改變了原來中英諒解的BNO性質。英國現時所謂的BNO,已經不再是原來的BNO,且嚴重侵犯中國主權、粗暴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中方對此強烈憤慨,堅決反對。
好明顯,英國之前公開說要制裁中國和支持香港人,是英國在中美鬥爭中,支持美國的部署。筆者認為,在鬥爭中,中國反制英國繼而不承認BNO是無可厚非。其實英國政府從來都怕港人群起移民英國。
上世紀70年代已有個別港人手持在港批發的英國護照,因未有簽證而在英國海關遭到留難。80年代初,香港人新申請者,更被改發「英國屬土公民護照(BDTC)」,此護照是可以毋須簽證到英國,但不能享有英人福利,成為英國二等公民。不過,有居英港人告訴筆者,香港人可在英國或歐洲報失港版英國護照,就可獲發正式英國護照。
1979年筆者到英國留學,英國政府更進一步決定「香港生不能享有本土生學費權益」。在反加(學)費的過程中,工黨國會議員通知筆者,(英)政府因為恐懼97問題,香港會有幾百萬人湧入英國,正打算把香港人身份推到更遠──沒有居英權。後來發展成80年代的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純為旅遊證件,無居英權,也無英國領使保護權。所以,70年代香港人在英國留學得悉此事,甚為氣憤,不少人聲言「不稀罕」。
今日英國政府突然宣布容許港人以BNO身份入籍英國,筆者不會相信英國突然變得愛錫港人。若是,香港要回歸中國,為何又不大發慈悲?現在此舉是表面說得光彩,實是看上了香港的人才和錢財。
回歸以後,香港社會穩定,香港特區護照獲得比BNO更多國家承認,特別在海外發生事故,都能得到當地中國大使館的幫忙和協助,故不少港人已放下要申請BNO。
今日中國與英、美鬥爭,本是國與國之爭拗,期望事件縱使在無可轉圜的情況下,制裁不會傷及香港市民,造成市民成為代罪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