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香港社會的一些主張,為求長治久安,也好應付當前的種種難題,香港當然要進行重大的整頓和改革。但是不能急功近利,只看眼前幾年,不看未來發展的大勢,以致再出現差錯。
香港當前是面對不少深層次矛盾,主因是回歸後沒有去殖民化,資本主義的壟斷進一步惡化,加上金融化帶來的問題。社會、經濟、文化的各種因素糾結,造就了近幾年演變至「港獨」傾向的政治危機,也使政府在面對世紀大疫時,處理失當。這種種問題,不是不可以改變,但改變要有先後次序,也有一個發展方向的大問題。
最簡單容易的方法,是啟動去殖民化,把回歸時早應該做但沒有做的盡快補救;也借英、美的助力,把如BNO一類在回歸前處理不善的問題扭轉過來。要強調愛國愛港便不能容忍雙重國籍,但也不能因此而在香港排除外籍者可享受永久居民。
司法體制當然也應該整頓。香港聘用外國籍法官,一是不能單從英國而來,應該多從普通法其他國家聘任,以削減英國的影響,也增添其他前英國殖民地國家在普通法框架下去殖民化的寶貴經驗。香港也應加強法律本土化和與內地大陸法體系銜接協調的因素。
而政務官制度是過時的殖民地文官制,不夠專業化,也過度政治化,有礙政府管理的專業化和現代化(但不應是企業化)。香港應借機會革新政務官制度,不能形成特殊統治職級,而是更開放地要求政務官級別的官員多有中基層的閱歷,更多專業性技術官僚出身的背景。
此外,公務員制度的慵懶、低效已備受詬病,現時以非公務員薪酬聘用合約工,同一工作兩種待遇,一是不公平、不合理;二是更縱容現有公務員怠慢工作,推卸責任,已到不能不改的地步。
公務員只管宣誓,政治正確,在動亂之後,屬不得不做,也是糾正回歸以來政治的混亂。但是確立政治標準與責任之後,關鍵便是管理,不是由上而下的層層壓迫或放棄監管,而是上下結合,各盡其責,共同合作,這與一直以來鼓吹的老闆文化、私營企業管理方法大不相同。後者實際是上下離心、工作失效的根源。國內外有不少好的經驗可參考、可試驗,但不要再來外國顧問公司的那一套。
政府的治理和決策體系的改革是關鍵,不如此,所有政策的制訂、執行都可能失效,和產生不良效果。宣誓的政治審定和震懾是促使政府部門去殖民化,真正回歸。在這個基礎上,其他的範疇改革才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