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號稱文明社會,假假哋都係國際金融中心,之不過,老鼠為患,虐殺動物成歪風,都咪話唔諷刺!嗱!回顧過去一年,本報報道貓狗墮無間地獄嘅新聞不知凡幾,「正論」及「功夫茶」也常指出虐殺動物之所以常常發生,而虐殺嘅手法,沒有最殘忍,只有更殘忍,律政司屢放生虐殺者助長歪風,實在難辭其咎!
上月31日又接連發生兩宗虐殺野豬事件。事發當晚9時許,有途人行經荔枝角長坑路時,發現3名形迹可疑男子喺山邊徘徊,未幾聽到有硬物擊打聲音傳出,並伴隨有逐漸變弱嘅動物哀鳴聲,及後該3名男子知事敗匆匆登上一輛客貨車逃去,途人懷疑有人虐殺動物,於是報警。
果不其然,警方到場後,發現一隻野豬伏屍地上死狀慘烈,前足疑被捕獸器夾中,初步相信有人利用捕獸器捕獲野豬後,再以殘忍手段殺害,警方將案件列作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交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並追緝3名涉案男子。動物嘅命也是命,也要尊重,動物權益要遵守,虐殺動物絕不能等閒視之,功夫茶寄望警方全力緝兇,把虐殺野豬兇手繩之以法!
此外,警方亦接報,指有人喺八鄉長莆村山邊放置一個捕捉野豬嘅鐵籠。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動物專隊接手調查,好快就鎖定疑犯,喺同日下午即拘捕兩名男子,涉嫌「以被禁止的方法狩獵野生動物」。據了解,警方其後曾到其中一人家中搜查,並檢獲燒焊機及電鋸,有人於調查期間承認曾使用工具捕捉野豬。
有關注野豬組織指出,早前已接獲投訴,得悉有人私下自行焊製捕捉動物嘅巨型鐵籠,並大言炎炎宣稱「捉到啲野豬拎嚟劏」,且向村民兜售野豬肉!阿哥,豬肉貴啫,之不過唔等於可以無視動物權益,想殺就去殺㗎!警方都有呼籲市民,根據《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非法管有及使用狩獵器具,一經定罪,最高判罰款5萬蚊;而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可惜啊!徒法不能自行,有法不執,一紙條文同用過嘅避孕套完全冇分別!
殘殺虐待動物成歪風,真要追究起來,都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嘅錯!自上年深井豪景花園有人涉掟30隻寵物落街,死傷枕藉,事隔半年律政司竟然玩放生唔起訴,全城嘩然!既然天女散花咁掟寵物落街都冇事,自此駭人嘅虐殺動物便不時發生,掏空狗屍內臟、劏貓事件、利器刺水牛致死等!古人就話「賞足榮而罰可畏」,依家司底驊一味放生而種下虐殺動物之惡果,如果真有輪迴,你估佢來世驚唔驚會係野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