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無奇不有。律政司臨陣易帥,由本地律師代替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擔任黎智英等人涉嫌非法集結案的主控官,實在狼狽。這除了反映律政司處事兒戲,戀殖陋習不改,也證明英國干預香港事務,已到了赤裸裸的地步。香港回歸逾23年了,為何司法依然無法擺脫殖民幽靈?為何至今還要看英國人臉色?中央政府到底有沒有認真思考過這些問題?
David Perry獲聘擔任此案主控官後,英國朝野即出現一片噪音,連外相藍韜文也赤膊上陣,指案件涉及「民主派人士」,David Perry唯利是圖,「良心如何過得去」。很明顯,英國政客將政治凌駕法治,無非想向香港法庭施壓,企圖影響審訊及裁決,這種行徑與他們一向吹噓的司法獨立恰恰背道而馳,既卑鄙又無恥。
當然,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香港並非沒有本地律師可以擔任檢控官,律政司偏偏捨近求遠,不惜花費巨資聘請英國大狀,本想討好洋人,結果反被摑了一巴,可謂自取其辱。現在最大的問題是,此案經過這番折騰,能否排除外部干擾而獲得公平審訊?這種擔心不是沒有道理,近年「警察拉人、司法放人」的例子不絕如縷,早已令人對法治失去信心。尤其此案涉及黎智英等反中亂港頭目,更不能排除有人明縱暗助的可能性。畢竟司法界充斥無間道,黃絲法官和律師比比皆是,加上英美公然插手,任何怪事都有可能發生。
說來實在可悲,香港回歸逾23年後的今天,司法大權依然牢牢地掌握在洋人及其代理人手上,與回歸前根本沒有任何分別。別的不說,終審法院23位法官,外籍法官就佔了15名,這是正常現象嗎?香港竟是誰家天下?歸根究柢,司法亂象正是香港所有問題的根源,中央要落實全面管治權,令香港實現真正回歸,就必須奪回刀把子,打破司法獨大,否則,即使有《港區國安法》,也只能淪為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