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到美國傳媒一篇文章,討論美國極端民粹派進攻國會大樓,認為並非是一群烏合之眾漫無目的叫囂吵嚷,而是有組織有計劃奪取政權,幫助特朗普重奪總統席位。作者指這群暴民的背後思想是法西斯主義,他們眼中的世界非黑即白,非對即錯,不存在中間地帶,所以他們採取的鬥爭方式是有你無我,誓不兩立,不可能通過特定機制,通過談判,雙方各自讓步去解決分歧。相反,如未能成功爭取目標,達到要求,便不惜使用暴力清除阻路的障礙。所以這次對國會大樓的衝擊,本質上是一場為求奪權的叛亂,需要阻止,否則美國的民主制度會受到傷害。
當一些美國政客被問到美國極端民粹派進攻國會大樓與香港暴徒攻進立法會大樓兩者有何分別,為何採雙重標準時,他們解釋說美國保護國會大樓是捍衞民主,香港進攻立法會大樓是爭取民主。這些美國政客同樣是把世界截然二分的思維方法,與他們批評的極端民粹派何其相似?香港警察全面撤退放棄防守,結果暴徒絲毫無損,不像他們的美國手足般,在部分國會大樓警察的負隅頑抗情況下,死了4人。
香港的抗爭者不也是以和理非為口號,實質以暴力去對付異見者,對他們認為非我族類的商戶進行打砸燒,對異見者圍毆私了,淋易燃液體點火「烤肉」,拿磚頭當街砸死嗎?當記者追問一些號稱和平示威者如何看待有人使用暴力時,他們不正是斬釘截鐵回答說:就算核爆也不割席嗎?他們之中還有人出錢組織那些暴力傷人及建立武器軍火庫的疑犯遠走高飛好逃避法律呢。
追求自由民主公義的人,怎可能不與主張暴力者劃清界線?把在美國使用暴力的人描繪成法西斯,視為民主公敵,但轉過頭來,卻把同樣暴力的香港暴徒讚揚為「自由鬥士」,把他們的打砸燒,甚至殺人的行為說成是爭取民主,又如何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