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代的青年中稍有知識的,批評上世紀九十年代的學運青年民主回歸主張。可惜的是,他們連民主也不清楚,用錯誤的民主概念來反對回歸。
民主回歸最基本的是「回歸」,是香港從英國殖民地回歸中國,扭轉百多年英國用武力侵略中國、侵佔中國土地的帝國主義行為。殖民地是絕對的不民主,帶着強烈的種族主義和社會的不公義。擁護殖民地的除了無知無腦的少年外,便只能是買辦、賣國賊和外國人的走狗,怎樣的辯解都脫不掉政治的罪行。
對中國自清朝以來的人民來說,香港回歸是打破帝國主義的枷鎖,是推翻殖民者的政治統治,因此是最大的民主。
回歸要強調民主,指回歸後的體制要以民為主。以民為主是目標,民主制度的手段。歷史上沒有一個絕對的民主制度,即使西方各國制度也大不相同,而歷史發展中制度也幾經演化,沒有甚麼祖宗之法不可改。
民主的一個原則是民眾參與,不是由智者(philosopher king)來制訂、決定。民眾的利益不盡相同,認識也會不同,故此只能求同存異,少數服從多數,也採取妥協的方法來進行合作。取向是使回歸後的制度民主和可行。這中間還有一個重要因素,香港是中國的土地,不是某些香港人(包括新移民)的產權。故此,香港的本土民主不能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只能在主權底下來決定治權的內容,這便是《基本法》一國兩制的框架。
九十年代開始的民主回歸,一是堅決要求回歸,要摧毀香港的英國殖民主義。二是回歸後,與中央政府磋商,在香港的治權進行改革,革除英國設下不公平、不公義的殖民地制度,使香港在中國主權下把民主與民生結合。而磋商一是承認中央政府代表國家行使主權; 二是游說、爭議,提出建議與理由爭取制度的革新、創新。但磋商本身便包含了妥協,追求的是改革,不是革命。此所以當時民主回歸的團體在北京與香港、中央政府的代表磋商,「匯點」更組團上北京,提出當時第一份香港民間草擬的《基本法》建議,並積極參與《基本法》的諮詢工作。
當時在北京與港澳辦官員就我們提的《基本法》建議有着激烈的爭論,港澳辦官員不贊同,我們力爭卻同時妥協接受他們的不贊同。戴耀廷也是以「匯點」學生組員身份參選並當選基本法諮詢委員。故友曾澍基和我也是因「匯點」和我們的研究被委任為國家的港事顧問。民主回歸是把民主看作一個過程,努力反覆推動,這與反共反中革命恰好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