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政府無能 幫中央倒忙

最近社會熱烈爭辯何謂干預,有人咬文嚼字,有人引經據典,更多是失去理性的謾罵。若理性討論,最基本要有共同基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拿香港身份證便是不折不扣的中國人,無論藍黃,是九十後還是九十歲,否認自己是中國人,是自欺欺人,不肯面對現實。

香港事就是中國事,中國人管中國事,天經地義。一國兩制並不是把香港從中國分割出去,所謂「干預」只能夠形容外部勢力,不能拿來形容中央及代表其行使權力的機構。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因而港澳辦、中聯辦作為代表中央管理香港的機構,有權力也有責任對任何反中亂港行為表態。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寫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不包括「兩辦」,中聯辦發文以正視聽,泛民大狀議員郭榮鏗將兩辦等同於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是對基本法的錯誤理解,誤導市民。

而港府上周六出稿解釋《基本法》第廿二條,卻與中聯辦的說法有矛盾,深夜急急發新聞稿修正。港府內部充斥港英餘孽與無間道,有人刻意與中央機構對着幹不出奇,但若是好心做壞事,愈幫愈忙,更加反映官員之不濟,未能好好實踐兩制,反而讓香港局勢淪為中美貿易戰籌碼。

美國找黎智英做代理人搞亂香港,透過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向港獨派輸送資金,又訂立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這就是外部勢力干預的最佳例子,有目共睹,不用爭拗。有些人不是眼盲,而是心盲,尤其是泛民主派那批藍血大狀,以法律為職業,理應捍衞港人權益,現在卻齊齊做漢奸走狗,與民為敵,是他們所作所為,有份迫使中央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