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閒來無聊,竟讓我想出了一條自認為絕世的好橋,可以向美國政府討債。單計本人,應該可以討回幾百萬元,其他讀者嘛,如法施為,一人可以討回一億元也說不定。
我想起來了,二○○八年金融海嘯中,家中長輩買入了一隻有「大笨象」之稱的銀行股票,後來美國「次按危機」爆發,連累全球金融市場,家人持有的股票大虧本,損失了五十多萬元,這筆帳,老人家以前覺得虧損是自己的責任,也早已忘了。可是我現在要告訴他,不是的,美國人最近讓我們學會了,原來追究責任是可以無限上綱的,依樣畫葫蘆,咱們當然也可以向他們追討損失。
還有,在二○○八年,我好像也看中了一所價值五百萬元的房子,因為出現金融危機,不敢買。現在已經升值到一千三百萬元了,我又買不起,中間相差了八百萬元,打算也一併向白宮討回。
如果有人質疑說,經濟起跌是正常現象,不是每個人都有責任自己管控風險嗎?我就回答說,不是的,那金融危機最初是由美國傳染開來的,所以美國就要負責。
理性的人可能再問,就算危機是由美國開始,那也要證明他們在監管上出現疏忽才行呀。我就說,那太容易,美國的次按制度、大量的垃圾債券,老早存在問題,監管機構聽之任之,最終才釀成大禍。我便可以控告他們蓄意隱瞞,這個罪名看來像是無敵,該十分管用。
一場新冠肺炎蔓延全球,美國政府疏於防範,導致病者、死者纍纍,如今竟說要向病毒的起源處中國索償,有人開價二十萬億美元。依我看來,馬上賠給他們,然後嘛,就叫他們為二○○八年金融海嘯造成的損失負責,賠中國二十一萬億美元。要是問這數字是如何得出來的,呵呵!無所謂嘛,隨你怎麼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