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一名二十二歲的學生,涉嫌參與將軍澳的一次群眾活動,在尚德邨停車場的三樓跌落二樓,經五天救治無效,不幸身亡。年輕人無辜失去性命,很值得同情,這樣的事一件也嫌多。但是群眾在未知悉真相之前,便逕直諉過於警方,未免太輕率。科大生死亡的消息傳出後,剛過去的周五晚上,全港多處都有群眾組織抗議活動。
自反修訂《逃犯條例》運動爆發以來,但凡預知會有動亂的地方,筆者都避免前往,上周五晚則避不了,乘坐的巴士駛到新界某區,未到達目的地,全部乘客便得下車,因為有示威者堵路,大批防暴警察在場,硝煙四起。
下車後走不多遠就到了一個十字路口,七、八個防暴警擠在行人路的一端,前面滿地碎磚,耳邊不時傳來催淚彈的響聲,沒有其他人再往前行了,大家都駐足而觀。作為時事評論者,我覺得面對這樣的場面理應更近距離感受氣氛,所以鼓起勇氣,嘗試請警察讓我通過。近日,不少人說警察殺紅了眼,無論是否示威者,他們都會對你兇巴巴,我刻意看看是不是。
我走前問:「行人能通過去嗎?」警察問我想到哪裏,我虛指前方,他們想了想便放行,其中一人叮囑我,過了街口後應該靠向哪處安全的地方走。我點頭往前走,另一位警員關切地從後高聲說:「先生,一遇到危險,你就設法躲起來呀!」我再點頭道謝。
就這樣,筆者踏着地上的碎磚,小心翼翼地走過了十字路口,接下來,我沒聽從忠告,避走到安全地方,而是沿着行人路如常前行。馬路中心好幾個催淚彈在冒煙,示威者不停在打砸公共設施。這輩子,我是第一次嘗到催淚煙的滋味,走在路上,腦中不時響起剛才警員對我的溫馨提示。香港警察還是挺有禮的,我反倒後悔走得太急,忘了當面感謝他們辛勤地為香港緊守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