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下風雲:特赦暴徒 荒天大謬

港府止暴制亂五個月不僅無功而還,暴亂反而愈演愈烈,市民想得到片刻安寧都不可得。食環署宣布,明年農曆新年年宵市場將取消所有乾貨攤位,意味暴亂隨時持續至新年還未完結。

食環署的理由是人多不安全,但若這理由站得住腳,為何仍保留濕貨檔攤?難怪有政黨質疑當局不想有政治產品出現在年宵市場,斬腳趾避沙蟲才是真正原因。就在同一日,有網民號召「和你宵」行動,呼籲杯葛政府年宵市場,自己年宵自己搞,建立「黃色商家」認證機制,已聯絡部分場地聯絡人願以低於市價出租場地云云。

瞧,斬腳趾避沙蟲有用嗎?這些所謂的「黃色」年宵市場是否合法成疑,但現在的香港,試問有哪些活動不是非法的呢?遊行集會固然不用向警方申請,喜歡堵路就堵路、佔領就佔領;《禁蒙面法》明明已經生效,偏偏蒙面上街的人有增無減;暴徒打砸搶燒無惡不作,但大部分「勇武者」至今未有落網;甚至乎,連大學畢業典禮也亂象叢生。這就是今日香港的現實,港府管治失效,警方無力維持治安,暴徒為所欲為。

淪落到今日的地步,皆因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三權互相扯皮、互拖後腿,「警察拉人、司法放人」屢屢上演。六月至今,警方拘捕逾三千人,被起訴的僅約五百人,比例只佔一成七。包括退休大法官在內,愈來愈多人要求港府成立特別法庭,加快審理案件,但當局置若罔聞。律政司最近甚至傳出正研究引用《基本法》48條12款特赦暴徒,簡直荒天下之大謬。

暴徒堵路縱火、打砸港鐵、放火燒舖、動用私刑暴打不同政見市民、破壞政府及私人財物、襲警、放炸彈擲汽油彈,每一樣都是嚴重罪行,試問有何特赦空間?律政司與其好做唔做,猶如撞邪,不如同司法機構溝通,加快審理案件。當然,當政府內外「黃色」氾濫成災,更荒謬的事情也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