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私院不該太私心

醫療事故幾乎無日無之,人手極度短缺的公立醫院固然七手八腳經常闖禍,即便是收費高昂的私家醫院也害人不淺。最近一例,私家經營的仁安醫院一名女病人四個月前接受取卵手術之後出現嚴重狀況,必須緊急送往屯門醫院切除卵巢。最令人不安的是,此事居然經過四個月才被揭發,仁安醫院大有隱瞞之嫌。

醫療事故是不是應該向衞生署通報再公告天下的呢?很不幸,原來香港的私院基本上處於一個山高皇帝遠的逍遙狀態,衞生署依循半個世紀以來從來沒有重大修改的舊例辦事。根據老掉牙的舊例,就算私院犯下無可饒恕的滔天大罪,懲處上限只不過罰款一千元罷了。至於通報機制,非常抱歉,似有還無。

朋友,如果閣下是腰纏萬貫的大富翁,世光痞人我勸你盡快投資經營私院,因為私院可以利用慈善機構名義註冊,即可享受免稅的超凡待遇。尤有甚者,陳年舊例不能監管私院的財政收支,等於縱容院方濫收高昂的住院和手術費用。一邊免繳稅款,一邊坐地起價,你說經營私院是不是足以牟取暴利?

當然了,杏林仁醫始終未死光,醫者父母心未必認同大發病人財,懸壺濟世總不成凡事向錢看。因此嘛,以慈善機構名義註冊的醫院也該真正做一些慈善事業,畢竟私院不該太私心,莫讓醫德淪喪成為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