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不可能重複登記

民主黨對區選的落敗似是耿耿於懷,所以在種票問題上也發掘得最落力。本欄之前已分析過,種票只是一般性的泛稱,實際上是指用虛假地址把其他選區的選民搬到某一區去登記,查實有據,就送交官辦。之前也有類似的事件發生過,這是法律問題,處理並不含糊。

不過,日前民主黨借一些報章所謂踢爆北區五個選區,有大量同名同姓的選民,因而質疑種票,情況便大有不同。民主黨指那五區同名同姓的選民逾五千個,其中涉及的相同姓名有二千二百多個,平均有相同姓名的大概是兩人。這種情況,其實正常不過,不信可以翻一翻電話簿,相同姓名的有幾多人。以本人的姓名為例,香港起碼有幾十個,其他如陳志強、李小玲的,相同的也比比皆是。如果北區有較多內地新移民居住,他們用的名字可能更容易相同,尤其是單字,好像陳軍、劉勇這類名字,真是要多少有多少。

選民登記,最主要的身份識別就是用身份證號碼,獨一無二,絕不相同。所以,每一張身份證只能登記一次,一旦有相同,不是同時被剔出查核,就是不能容許第二次登記。這是非常簡單的常識。

本欄不相信選舉事務處在設計這套電腦程式時,連這小學初階的問題也沒有留意到,如果這個簡單問題也沒處理好,那香港公務員還憑甚麼叫全世界一流的高效隊伍。所以,選民以同一身份重複登記根本是自編自演,不可能發生。至於已拆樓宇有百多名選民,十九是拆樓搬遷之後選民沒有向選舉事務處登記。要查證也極容易,翻查選民登記是拆樓前還是拆樓後就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