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之後鬧出的種票疑雲,有其結構性原因,簡而言之,就是登記從寬。香港的選民登記制度,最嚴之處只有一個,即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這個資料在政府紀錄上一清二楚,是否香港出生?是否居港七年?拿着身份證一查就知道。所謂登記從寬,是要求登記作選民時,只需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因為有身份證號碼便可以查到相關資料,故此便不需要其他文件證明。
現在,有人提出登記做選民時要提交住址證明,其實此舉只有在針對區選時才有意思,因為現時的指控是種票而不是造票。以前在台灣,傳說的造票就是印好大量選票,勾出人選,然後放入票箱,那根本是無中生有。惟香港的種票問題是確有其人,只是他住在甲區,卻在乙區投票,但在乙區投票後就不能在甲區再投。
如果在二○一七年選特首,全港一區,哪管在新界還是九龍,結果也一樣。在立法會選舉中,全港分成五區,彈性稍大,但種票用途不大,因為票數眾多,就算多種一百幾十票也於事無補。反觀區議會是分選區,以前可以憑幾百票便當選,才有誘因讓候選人拉親朋戚友到本區登記。
以前從寬,皆因較重視立法會選舉,希望與民為便,讓多些人登記成為選民;而投票時盡量從簡從寬,只查身份證,連投票通知書也不用出示,目的是鼓勵更多人投票。若然由於今次的種票疑雲而大幅收緊登記程序,處處從嚴,到時投票率可能會跌幾個百分點。
因此,與其公開爭執,不如幾個政黨跟政府組成一個工作小組,提出各界都可以接受的方法,從寬從嚴,大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