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政府提出的按得票替補制解決席位出缺,在外國不大容易找到相同或接近的例子,因為選舉用得上替補制,幾乎都一定是用比例代表制,而外國比較流行單票單席制。
單票單席的特點一定是小選區,全國或地方分成許多個選區,每個選區的候選人數少,要麼兩個爭一席,或者三個爭一席。如果兩個爭一,是明明白白的一勝一負,這就根本不存在替補。由此可見,用替補一定是多人爭多席,各候選人按得票排成一條直線,入圍是一連續性關係,而能否入圍,有多少個席位是關鍵因素,那才由後面的候選人替補。既然外國不是多數用比例代表制,這說明替補的方法很不普遍。
香港特區用比例代表制,有人認為不民主,原因就是不順應外國的潮流。但近年對單席單票的批評聲音反而愈來愈多,以英國工黨為例,該黨以前不足一半的得票,卻取得六成的議席,從原則上而言,某一政黨每個選區都贏五成一的選票,就可全取所有議席,換言之,不只兩黨相爭,得票更不需五成一。再者,今次新加坡國會選舉,人民行動黨得票只有六成,但卻取得九成三的席位,比以前英國工黨的議席放大率更高。
綜上所述,如果不先入為主,客觀一點地去看事實,比例代表制公平一點,還是單議席單票公平一點?
有見及此,硬要比公平便沒甚麼意思,因為兩種選法都有其合理性,只是在乎你想要甚麼政治後果,而這後果又是否切合政治的現實。所以討論政治制度,不要大近視,退一步來看,又有不同光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