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解開心結講時機

范徐麗泰日前表示,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是下屆特區政府一大挑戰,到時香港已經回歸十五年,立法責任不可迴避。范太還說,二十三條並非洪水猛獸,市民如果睇清楚就不用那麼怕。

范太這番話,明顯是道出不論誰當下屆特首,都要為二十三條立法鳴鑼開道。對此,中央還沒有絲毫表示,她老人家卻迫不及待了。這是在向中央「請戰」?還是要幫中央「督戰」?無論是「請戰」還是「督戰」,香港人都會反感,都會隱約又看到了當年「香港江青」的影子;而中央在這個時候,大概也不會對此領情。很明顯,如果現在便將二十三條立法和下屆特首誰屬「綑綁」在一起「討論」、「考慮」,那只會使中央挑選特首本來就猶豫難斷,變得更加添煩添亂。

范太聲稱為二十三條立法是下屆政府不能迴避的挑戰,只有兩條理據:一是屆時回歸已十五年;二是澳門已立法。然而,這兩條很薄弱,根本構不成「不可迴避」的「挑戰」。不錯,《基本法》規定香港要為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但沒有時間表,憑甚麼「十五年」就「不可迴避」了?憑甚麼十五年就成了立法「大限」了?不錯,澳門已經立法,但澳門是澳門,香港是香港,兩地情況有很大不同,憑甚麼香港要跟着澳門亦步亦趨?憑甚麼澳門立了法,香港還沒有立法就「自慚形穢」,要「急起直追」?范太講的這兩條,在時空上都不對頭,不能服眾。

身為全國人大常委,范太發表上述高論,給人強烈的感覺是在為朝廷着想,是在「食君之祿,擔君之憂」。港人實在看不出她所說要解決的那個「不可迴避」的挑戰,對香港有甚麼好處和必要?

二十三條立法和「六四」一樣,是香港人心中的「苦結」,要解開它時機和內外條件最重要,而不是甚麼「十五年」,甚麼「澳門如何」。范太拿這兩條論事,誇大成「不可迴避」的「挑戰」,這只能說明她和香港主流民意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