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納阿里 檢討求結論

阿里巴巴上市何去何從一直是熱話,本來因港交所堅持「同股同權」,看來會擦身而過,近日又因行政總裁李小加的一篇網誌,似乎在回應阿里高層的戀棧不去而峰迴路轉。港交所上市委員會傳明日開會檢討股權架構制度,姑勿論會否為阿里開綠燈,檢討現行制度因時制宜是正確取向,為企業和投資者締造一個更美好的環境,最重要是平衡雙方的權益。

任何政策均有正反兩面,定時檢討及作出修訂乃順應時勢,未必是為了一家企業而移船就磡,尤其香港要提高競爭力,便不能故步自封,亦關係到日後千百家企業,成為未來香港新股資源。若檢討則寧早莫遲,以便吸引更多創新型企業,乘着近年科網熱前來上市。

香港以往不是科網股棲身之地,本地向不重視科研創新精神,上市科網股估值,遠不及美國甚至鄰近的台灣,所以新浪、百度、網易等均捨近圖遠,香港近年才有騰訊、金山軟件等股份的崛起,「突然重視」只是跟隨投資風向,僅得三數股份難成氣候。然而,假如香港有騰訊和阿里兩大生招牌,或將引發科網新股的羊群效應。

香港過往在招徠創新型企業交不出功課,本港創業板於一九九九年底藉科網熱潮成立,創業板當年為創新企業作出許多條例上的寬限,但現今只有「全配售」成為吸引新股掛牌的條件。十多年後迎來另一股科網熱,香港又能期待為此等企業創造一個甚麼樣的平台?

不過,即使有多大名氣的新股,也不能客大欺店,只要監管條例不改便需一視同仁,更不能忽視了投資者的利益。阿里來不來,香港拒不拒,並非單純涉及一間上市公司及一家監管機構的意願,廣義目標是公平公正公義核心價值,清晰透明的制度不可免,但亦需與時並進。

「傳統」與「創新」看來兩不相容,但亦可以並存,股東和管理層的權益也未必不能一致,蘋果公司、Google和Facebook等巨型企業的投資價值就與創辦人幾近綑綁在一起。沒有一套制度是完美的,香港毋須跟足美英等交易所,但一些環節仍有鬆動的餘地。保障投資者和做生意之間,毋庸多言前者永遠要放在第一位,尤其港交所兼是上市公司及監管機構,決策更需審慎。

港交所或不希望被指修例「度身訂造」迎合阿里招人話柄,但棄此機會實屬可惜,阿里鍥而不捨爭取來港上市自有其因由,從政治層面國家玉成其事的可能性亦不能抹煞。時間上,阿里不想錯過趁科網熱上市的機會,港交所也可能蘇州過後冇艇搭,現時未知會否在討價還價過程中拖垮了這段「姻緣」。惟長遠而言,至少檢討以確定修例或豁免與否,若一番論證能避免錯過良緣,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