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敗亡黨,不反則亡國。內地自十八大以來高調推進反腐鬥爭,亦令不少貪官將出逃外國作為逃避制裁的一個重要途徑。當局近年雖有制訂嚴格的防逃體系,卻難做到算無遺策,更重要的是,防逃並非最終解決辦法,怎樣紮緊籬笆杜絕腐敗現象發生,才是關鍵所在。
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日前公布,雞西市前副市長李傳良涉嫌受賄、長期搞錢色交易等問題,已被依法立案調查,而為躲避調查,李已逃至境外,據指目前藏身美國洛杉磯。初步調查發現,李傳良在擔任雞西市財政局長、市政府副市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侵吞巨額國有資金,部分贓款更已被其轉移出境。
這些年內地究竟有多少貪官出逃,只怕沒人說得清,當局偶有披露亦屬隻言片語,難窺全貌,畢竟這種事屬於家醜,怎可輕易外揚?搞不好還會「動搖執政根基」,帶來「亡黨亡國」危機,乃至貪官們多年來捲走了多少錢款,給國家造成了多大損失,都只能靠估。「中央追逃辦」早前曾在成立五周年工作回顧時公布,過往數年共追回外逃人員近六千人,當中黨員及國家工作人員佔一千四百多人,「百名紅通人員」近六十人,追回贓款逾一百四十億元人民幣;相關數字或有縮水成分,更關鍵的是,這些只能反映已追回的,沒追回的肯定更多。
貪官出逃前勢會作出周詳部署,除了事先轉移資產,通常還會將配偶及子女移民境外,然後自己留下來做「裸官」,擇機潛逃;有人將之形容為「野鴿子」,意指貪官可全無後顧之憂,隨時有機會「飛」走,可謂十分形象,然而結果卻令他們可更加肆無忌憚地搞貪腐。由此亦可看出,體制上的漏洞很是明顯,正如內地有個流行說法叫「貪官最愛國」,就是因現行制度可令他們獲取無窮利益,充分享受體制帶來的好處。
為阻止貪官出逃,當局近年亦沒少下工夫,譬如北京市平谷區早前就將官員因私出國出境管制範圍延伸到了村一級,要求村官的護照證件須上交集中保管,出行前須經鄉鎮領導嚴格審批,及接受相關思想教育,回來之後還需做好回訪工作。老實說,此舉與防賊幾乎沒有分別,卻又別無選擇,因內地官場本就充斥「家賊」、「內鬼」,一個個只在盤算着如何撈錢走人,嘴上說着不忘初心使命,其實家中早已備好數十本假護照。
據傳王岐山初掌中紀委之時,曾經親自坐鎮展開大規模打貪防外逃的突擊行動,結果當天仍有數十人漏網。說到底,防逃與追逃都是表面工夫,關鍵還需要將制度的籬笆紮緊,讓官員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