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放火金腰帶 依法治國真諷刺

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一個是非黑白可被輕易顛倒、公平正義總一再缺失的社會,必然是一個法治墮落的社會,這樣的社會卻又天天高喊着依法治國,聽起來實在諷刺。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男子巴圖孟和,早年以刀捅殺與他發生口角的友人,或是考慮到其犯案時未滿十八歲及有自首情節,最終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惟十五年間他一天也未入過監倉服過刑,一直在保外就醫,刑期屆滿之時還親往看守所順利領取相關證明「銷帳」;其後更神奇地實現人生逆襲,當選某村村主任及人大代表,加入成為中共黨員,直至三年前因貪污事發,從而將這樁「陳年舊帳」翻了出來。

社會公義 再難伸張

假設巴圖孟和成功「洗底」後能夠把持得住,從此循規蹈矩做官,這段「黑歷史」有沒有可能再也不會被翻出來,甚至不排除有機會加官晉爵,從村到鄉再到縣、市、省,一路扶搖直上?如此想來,真叫人有些感到「惋惜」,畢竟花了那麼多心思,到頭來卻還是前功盡廢;而這恰恰又證明內地官場其實充滿魔幻,不知有多少官員幹部已通過同樣的方式逆襲成功?

這宗醜聞亦令人不期然想起早前的孫小果案,弄權枉法情形可說十分相似。一個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的黑老大被判死刑二十一年後居然還活得好好的,各種立功減刑、保外就醫操作更沒少出現,若非「亡者歸來」後太過高調,或許也有可能不再被察覺,繼續逍遙人世間。由此更加可以看出,枉法腐敗帶來的危害及漏洞何其巨大,權力與法律一次又一次赤裸裸地媾和,實現起來卻又簡單方便至極,彷彿沒有任何制約,叫人十分無奈。

踐踏法治帶來的另外一種惡果則在於,社會公義再難伸張,無辜之人隨時會招來牢獄之災,有冤無處伸。當局近年為體現依法治國精神,彰顯司法進步,正在落力推進平反冤假錯案工作,然而悲哀的是,每樁冤獄所展示出來的黑幕總叫人無法直視,嚴刑逼供、屈打成招竟成了執法者慣用伎倆,形同土匪惡霸一般,與真正的法治社會可謂相去甚遠。

一邊平反糾錯,一邊又在製造冤假錯案,看上去很矛盾,卻又是法治不彰的社會必然存在的又一怪象。譬如當局表示要完善建立舉報人制度,鼓勵民眾一起維護社會公義,並承諾會保護他們,結果卻發現,不少舉報人的下場都很慘,舉報官員貪污腐敗也好,企業違規生產也好,不是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繫獄,就是舉報人訊息遭洩露,入獄的可以製造「同室操戈」意外,在外頭的可以找黑社會刀斬全家;再就是埋屍操場,徹底滅口,總之不見法治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