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欠互信難立法

立法會周三恢復二讀版權條例草案,多方激烈較量之下,能否獲得足夠票數通過,變數甚多。政府未有盡力向建制陣營拉票,作充分的解釋與游說,令建制黨派覺得無必要全力支持,有議員更覺得是「有辱無榮」。

泛民面對網民及傘兵的洶湧壓力,轉趨強硬,除非政府支持三項修訂,否則此路不通。儘管內部討論覺得確有立法的必要,而且與二○○六年的起步階段比較,確有長足改進,對網上的所謂二次創作以至言論自由,由於增加了六項豁免,有了較佳的保障,但礙於政治壓力,不得不向政府說「不」。

有趣的是業界的聲音並不強烈。除了強調立法能保障創意產業及版權持有人的權益以外,其實不會窒礙網民的創作及言論自由,但對社會上的種種擔心,怕誤墮法網,卻未能作出有力的說明,以釋除疑慮,在民意支持度上處於被動位置。可能業界擔心企得太前,予人官商勾結的感覺。

最大的問題是,社會撕裂,缺乏互信,容易以陰謀論看待事情,對弱勢政府尤其多疑慮。網民不放心版權條例立法,認為網上各類創作與自我表現,容易誤墮法網而不自知,擔心要負刑責,並非民事訴訟這麼簡單。

網民要求法例要釐清各種灰色地帶,僅有政府聲稱的豁免不夠,最好詳細羅列各種網上活動的屬性,清晰說明不會被檢控,才能放心。不過從制訂法例的原則講,不可能沒有遺漏地全部寫進條例之中。且看官員如何應對各種政治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