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斬殘廚師黑工囚51月

逾期留港的內地漢持假身份證,成功在旺角一間越南餐廳覓得廚房工人一職,惟入職兩個月來,經常與廚師爭執,本年初兩人更因烹調豬扒的問題口角,內地漢不忿被廚師以粗言相向及作勢出拳,盛怒下竟手執菜刀斬向廚師臉,對方以手擋架時,右手食指慘被斬至飛脫,終因三小時後始尋回斷指而無法駁回。被告昨於區院認罪,被重囚四年三個月。

法官判刑指,被告與事主僅相處兩個月,事發當日雙方曾口角,但事主當時手無寸鐵,亦無進一步動作令被告需作還擊,惟被告竟毫不猶豫以菜刀斬向事主的臉,在對方無法還擊下被告仍繼續斬對方的頭及手,終令事主右手食指無法駁回致永久傷殘。雖無證供顯示他有預謀犯案,但其行為殘酷不仁,故需重囚以懲。

事主至今未能開工

卅八歲被告吳克鴻,持雙程證來港後逾期留港,九三年亦因非法入境及管有他人身份證判囚十五個月。他承認意圖傷人、違反逗留條件及使用假身份證三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至本年一月期間干犯上述控罪。

而案中被襲擊的事主陳錦坤(卅五歲),在今年一月十六日事發時遭被告斬至臉及手部重傷,除臉神經線受創致臉部麻痹外,手指骨折及右手食指斬至飛脫,因事發後三小時才尋回斷指,終致無法駁回。事主留院七日後出院,事後須接受物理治療,至今仍未能開工。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內地妻育有兩子一女,在幼子出生後加重經濟負擔,被告遂以二百五十元在深圳購入貼上其樣貌的假身份證,持雙程證來港後,成功到涉案的越南餐廳覓得工作,月入七千五百元。惟入職後他常與事主爭執,對方時以粗言相向,更在背後向同事訴說被告不是,當辯方述及至此被告不禁在犯人欄內痛哭。

辯方續指,事主當日不但粗言相向,更曾作勢出拳,被告因一時衝動下才拿起廿八厘米菜刀斬傷事主,故他當時是一反常態下犯案的。

案件編號:DCCC 35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