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預算案提出撥款五億元注入語文基金,教育局建議把當中三億二千多萬元用作加強中學教學語言微調的教學工作,並不再因學校是中中或英中而傾斜資源,每所申請學校的撥款上限一律為一百萬元,學校最早可於新學年開始實施獲批款的措施,但學校須與港府簽訂表現協約,當局亦會審視學校的表現。
教育局提交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的文件顯示,語文基金以往曾經資助學校提升英語計劃,中中的撥款上限為三百萬元,而英中的撥款則只有五十萬元。
為配合於新學年展開的教學語言微調政策,學校不再劃分為中中或英中,各校均可獲最多一百萬元推行多元化的英語計劃,包括推廣跨學科英語增潤課程、照顧學習差異等。
當局亦建議預留七千七百萬元,向取錄非華語學生的學校提供課外學習支援,當局亦會預留三千萬元提高本港在職人士的英語及普通話水平,包括設計切合個別行業的語文課程、鼓勵建立網上自學平台等。
另外,當局建議繼續推行毅進計劃至二○一二學年,涉及額外撥款二億八千萬元,用於向合資格學員發還學費,當局亦正研究在新高中學制下,繼續推行毅進計劃模式的課程,為學生提供另類升學途徑。